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自我承诺

 

我司编写并公开的Q/ALZG 114《沐浴剂》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 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包装上明示。 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企业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184194872

邮政编码  

510730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围工业区一区

行政区划  

广东省-广州市
标准信息
标准名称 沐浴剂 标准编号 Q/ALZG 114
公开时间 2018年1月1日
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测试方法 指标水平说明
外观 符合标准品 取样品在室内非阳光直射的明亮处进行目测。  
气味 符合标准品 取定量包装试样,将产品涂于洁净玻璃片上,闻气味。  
色泽 符合标准品 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进行目测。  
pHa(25℃) 4.0-10.0(成人), 4.0-8.5(儿童) 按卫监督发[2007]1号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耐热 (40±2)℃保持24h, 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按操作规程进行测定。  
耐寒 -5℃±2℃保持24h, 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按操作规程进行测定。  
总有效物/% ≥9 按GB/T 13173的规定进行测定。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1000(成人)
≤500(儿童)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100b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不得检出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金黄色葡萄球菌/g   (或mL) 不得检出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铅, mg/kg ≤10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砷, mg/kg ≤2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汞, mg/kg ≤1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镉, mg/kg ≤5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甲醇c, mg/kg ≤2000c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进行。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按照JJF 1070的规定进行。  
包装外观 产品包装应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包装外观应符合QB/T 1685的规定。    
apH测试浓度:液体或膏状产品10%,固体产品5%。
b眼部及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产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g。
c仅当乙醇和异丙醇含量≥10%(w/w)时才测定甲醇含量。
执行该标准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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