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芦花小学 五年级三班 高通 十一岁 指导老师:李小红
“儿子,我们走了啊!”“儿子快把作业做完。”“啪!”铁门被重重的关上了。我一下跳了起来,奔向书柜。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爸爸妈妈除了双休日外,不允许我读课外书。于是,我只好用“窃读”的方式得到阅读的权利。 为了“窃读”我还真算是绞尽脑汁。每天晚饭后,爸爸妈妈都要去散步,时间是一个小时左右。掌握这条规律后,我把闹钟拧到五十分钟,然后,一边看课外书,一边听楼道的动静。闹钟一响,我就立刻把书放回原处,开始做作业。
但尽管这样,我的“不良行为”还是被发现了——那晚,爸妈散步回来。在我房间里一番侦查后说:“你一定看课外书了!”那句话在我耳边炸响。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责备。当晚,我一直想:他们难道没出去?不会啊,我亲眼看见他们走出门的。难道他们在我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不大可能。难道……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终于明白了——看过的书封面会翘起来,这便证明了我的“罪行”。
此后,我看完书,就用文具盒把封面压平,心想,这下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可是,纸究竟还是包不住火的,我偷偷看书的事又被发现了。我仔细思考了几天,再次恍然大悟:我原来夹书签的位置被爸妈记住了,我动了书签,自然暴露了我的“罪行”。
了解了这个“重要情报”后我又改变了策略:每次不动书签的位置,爸妈没有再发现。他们见我这段时间很自觉,奖励了我每天三十分钟读书时间!我听了,自然兴奋不已。
“窃读”尽管让我很害怕,但我很快乐,因为读书既让我学到了一些在课本里无法学习的东西,又丰富了我的生活。我爱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