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公司因为保障顾客消费权益的“无因退货制”交出了第一笔学费。这项一直以来被安利引以为荣的售后保障政策为顾客提供90天质量满意保证,同时允许直销员在购货后180天内退回顾客不满意的产品或过多的存货。然而,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的中国,这项诚恳的制度却被恶意利用,甚至造就了新的“商机”,有些人专门创办一些小公司,挨家挨户回收安利的空瓶子,然后制造假单据申请退款。公司损失惨重,高峰期每天退货额达200万元,一个月退货金额最高纪录是4500万元。
消费者的权益依然要保障,但也绝不能让无良商人钻空子。1997年7月,公司修订退货政策:完全没用过的产品才会退还全额,剩下一半,可退回一半金额;同时,公司顶着高额的损失,留下足足两个月的通知期。
多年以后,不少营销人员回忆说,他们当年正是看到安利宁愿蒙受损失也要尊重自己颁布的制度,而对这家至诚至信的企业产生了坚定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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